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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宣導

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

113-2拒菸反毒宣導週「心有零吸-健康促進班」。

活動日期:114年5月1日 活動時間:12:00~15:40時 活動地點:設計大樓 M104會議室 課程主講:桃園市龜山區衛生所 吳妍蓉護理師 卓淑敏護理師 桃園校區學務組於114年5月1日成功舉辦了113-2拒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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